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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會、委員會、審查會

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大會 , 為議事之需要分設六個審查會(前3位為召集人)、二個委員會(第1位為召集人),及其他評議(審議)委員會。

第一審查會(民政)

審查民政局、社會局、勞動局、婦幼發展局、智慧城鄉發展委員會、法務局、人事處、政風處、秘書處、新聞處等有關議案。

召集人:楊朝偉、林志強、李家興
委員:李光達、呂林小鳳、蘇偉恩、謝美英、于北辰、陳雅倫、徐其萬

第二審查會(財政)

審查財政局、主計處、地方稅務局等有關議案。

召集人:張曉昀、劉曾玉春、許清順
委員:孫韻璇、舒翠玲、張桂綿、黃瓊慧、詹江村、張肇良

第三審查會(建設)

審查經濟發展局、地政局、農業局、觀光旅遊局、桃園航空城公司等有關議案。

召集人:劉熒隆、朱珍瑤、錢 龍
委員:鄭淑方、楊家俍、陳治文、徐玉樹、彭俊豪、陳美梅、簡志偉

第四審查會(教育)

審查教育局、文化局、客家事務局、青年事務局、原住民族行政局、體育局等有關議案。

召集人:許更生、梁為超、黃婉如
委員:游吾和、林政賢、吳進昌、余信憲、李宗豪、張秀菊、段樹文

第五審查會(警政、衛生)

審查警察局、消防局、衛生局、環境保護局等有關議案。

召集人:王珮毓、陳韋曄、徐景文
委員:劉勝全、葉明月、黃家齊、陳睿生、周玉琴、張碩芳、吳嘉和

第六審查會(工務)

審查工務局、水務局、交通局、捷運工程局、都市發展局、桃園捷運公司等有關議案。

召集人:許家睿、劉仁照、凌 濤
委員:黃崇真、魏 筠、黃敬平、陳 瑛、李柏坊、楊進福、王仙蓮

程序委員會

審定大會議事日程,各種提案、人民請願案等有關事項。

召集人:邱奕勝
委員:徐玉樹、梁為超、林志強、陳雅倫、李家興、段樹文

紀律委員會

審議大會或議長移付懲戒之案件,審議結果提報大會決議後執行。

召集人:劉熒隆
委員:楊家俍、詹江村、凌 濤、李家興、黃敬平、徐其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