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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議會女性議員服裝採購案

桃園市議會女性議員服裝採購案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公告日:112/03/15
該顯示之欄位包含未公告之欄位,如「採購金額」、依法不公開之「預算金額」等欄位(此段文字不會列印)
[機關代碼]3.89
[機關名稱]桃園市議會
[單位名稱]桃園市議會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9號
[聯絡人] 陳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91#580
[傳真號碼] (03)3323484
[電子郵件信箱]tyccb257@tycc.gov.tw
[標案案號]112013
[標案名稱]桃園市議會女性議員服裝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82 - 成衣, 毛皮服裝除外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 440,000元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 44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否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提供英文招標文件] 未提供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112/03/15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本案評選項目是否包含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指標] 否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330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詳如本公告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2/03/20 17:00
[開標時間] 112/03/21 09: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9號(本會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理由]押標金收款帳戶非台灣票據交換所繳費平台合作銀行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貳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地點]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決標日翌日起90個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 1.具公司登記
• 2.具商業登記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文件每份新臺幣200元,請用現金或匯款到臺灣銀行桃園分行(帳號026-038-00001-1戶名:桃園市市庫存款戶),憑收據領取標單文件,並請註明「桃園市議會」。。 2.面購: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期限前,每日辦公時間內領取。 3.郵購:招標文件工本費新臺幣200元,以金融機購執據、大型回郵信封(約29CM*39CM)及回郵郵資新臺幣100元(請註明案號並限一封一案)若資料不全或郵資不足將不接受並予以退回,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4.電子領標:廠商得經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招標電子檔文件。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採通訊投標: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本會,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2.採親自送達本會收發室者: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送達,逾時送達者概不受理,同一廠商僅能投寄一份標函,否則其所投標函俱屬無效。 三、其他: 1.投標廠商於投標時一併提供企劃書1式8份,並可於評審報告時攜帶相關服裝樣品備審。 2.請投標廠商於112年3月21日上午10時30分至本會一樓開標室就本案提出簡報,相關規定請參閱本案招標文件。 3.投標廠商請詳閱招標文件,投標前並請上網查閱有無補充或更正公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桃園市議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招標公告傳輸時間] 112/03/14 11:32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