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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議會影音資料拷 貝?

發佈日期:2014-12-16

1.議員填寫桃園縣議會影音資料拷貝申請表。
2.承辦單位承辦登記。
3.上呈議長簽核。
4.未核准,通知議員,申請表格留存。
5.核准,控制室製作DVD光碟。
6.通知議員製作完成,請前來簽收。
7.議員或議員助理簽收,議員助理需為人事室列冊者,申請表格留存。
8.議員提出申請至通知簽收最多需3個工作天。(表件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