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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成道路遭地主訴訟封閉成停車場 市議員葉明月批區公所疏失瀆職

發佈日期:2020-09-09

【亞太新聞網╱記者范文濱╱桃園報導】

通行超過50年的中壢區文化路158巷日前竟然遭地主訴訟封路成停車場,市議員葉明月上午在中原里沈清進里長率領數十位里民陪同下,進行市政總質詢,質疑區公所人員涉嫌瀆職,已造成當地住戶出入不便,民怨四起,要求市府再訴,否則將發動抗爭。市長鄭文燦表示,將追究相關行政疏失責任,並提出新事證再訴,確保居民通行權。

市議員葉明月指出,中壢區文化路158巷在民國56年中壢升格縣轄市時,就已編列為巷道,至今超過半個世紀,突然之間被人封路,原因是地主提告區公所是私人土地,一審判決區公所敗訴還地,但區公所居然直接放棄上訴,等於「棄械投降」。

經查提告人非原地主,而是第2次承購的地主,主張文化路158巷為私有土地,106年4月市府介入協調,工務局所發出的協調會議結論公文,指稱從航照圖資及中壢區公所並未有養護資料,也沒有查出作為道路使用資料,成為導致敗訴主因。

「航照圖分明就是既成巷道,市府「睜眼說瞎話」,葉明月議員氣憤的說,在一審敗訴以後,她向市政府政風處陳情中壢區公所涉嫌瀆職,要求查辦,但政風處回覆區公所並未涉及違失。

葉明月議員質疑,如果文化路158巷為私人土地,巷內為何會有指定建築線,居民如何持有建築執照、使用執照?難道這些住戶是違章建築嗎?居民爭取權益時,各機關相互踢皮球,讓他們求助無門,人心惶惶。而區公所也沒有依照事實,未提任何新事證,直接就放棄上訴,對得起居民嗎?如果問題遲不解決,她將發動抗爭。

市長鄭文燦回應,中壢區文化路158巷有建築線是事實,一審中壢區公所敗訴時,判決不合理沒有上訴,經行政調查區公所若有疏失,就會懲處,而巷道有建築線,理論上就是既成道路,他要求工務局督導區公所處理,於短時間內找出合理可行方案,確保居民通行權,並根據有建照、使照及建築線指示的新事證提出再訴。